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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16年1月1日起上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Date: 2015-12-23

News Type:

 

江蘇省人社廳12月19日發佈消息,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RMB1770元,增加RMB140元;二類地區RMB1600元,增加RMB140元;三類地區RMB1400元,增加RMB13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一類地區RMB15.5元;二類地區RMB14元;三類地區RMB12元。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後,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新聞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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