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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建立最嚴環境監管制度

 

發佈日期:2013-09-26

新聞類型:

 

山東省政府日前批轉省發改委《關於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按照中央部署,合理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和稅率,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徵稅範圍;開展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推進電價改革;規範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促進可再生能源項目健康、合理、有序發展;加大落實懲罰性電價和差別電價政策實施力度;加快建設現代海洋產業和高效生態產業體系。還將建立區域間環境治理聯動和合作機制;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制度和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制定加強大氣、水、農村(土壤)污染防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深入推進排汙權交易試點;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研究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考核辦法和獎懲機制;不斷拓寬公眾參與環保的管道,積極探索建立政府與公眾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 (來源:中國環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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