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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加快推進排汙權交易 污水和垃圾納入交易範圍

 

發佈日期:2015-02-12

新聞類型:

 

重慶市政府近期出臺了《進一步推進排汙權(污水、廢氣、垃圾)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現有排汙單位的初始排汙權,以排汙權交易基準價格購買;新建排汙單位的排汙權,以及現有排汙單位因改擴建、擴大生產等的新增排汙權,以競價的方式獲取。排汙單位因關停並轉、工程治理或生產規模減小結餘排汙指標的,可通過市場轉讓。實施對象從工業企業擴大到畜牧業和服務業,排汙權交易產品除了四大主要污染物,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業垃圾也將納入交易範圍。經重慶市物價局核定,現階段重慶市排汙權交易基準價格執行標準分別為:化學需氧量RMB1,360元/噸、氨氮RMB2,400元/噸、二氧化硫RMB976元/噸、氮氧化物RMB1,200元/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RMB25元/噸、生活污水RMB0.5元/噸、生活垃圾RMB45元/噸。排汙權交易收益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由重慶市財政統籌,用於環境污染治理。
據介紹,重慶工業企業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於2015年1月啟動,其他行業排汙單位排汙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在條件成熟後實施。(新聞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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