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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覆銅板相關關稅實施方案》公佈

 

發佈日期:2014-12-31

新聞類型:

 

2014年12月12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以稅委會[2014]32號文,向海關總署下達了《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該方案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中,與覆銅板相關的5種原材料,2015年繼續享受暫定稅率,暫定稅率保持不變(見下表)。與2014年的實施方案相比,覆銅板用銅箔的暫定稅率被取消。

 與覆銅板相關材料的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

序號

EX①

稅則號列

商品名稱

最惠國
稅率(%)

2015 年暫定
稅率(%)

123

 

28182000

氧化鋁,但人造剛玉除外

8

0

254

ex

39073000

溴的品質百分含量在 18 %及以上或進口 CIF 價格高於 3800 美元 / 噸的環氧樹脂(如溶於溶劑,以純環氧樹脂折算溴的百分含量)

6.5

4

262

ex

39209990

聚醯亞胺膜(厚度不超過0.03毫米)

6.5

3

341

ex

70182000

熔融球形二氧化矽微粉,直徑小於等於 100 μ m

20

5.5

343

ex

70195200

覆銅板用玻璃纖維長絲平紋布,開纖或每平方米重不超過 180 克

12

10

注① “ex”表示實施暫定稅率的商品應在該稅號範圍內,以具體商品描述為准。(新聞來源:《2015年關稅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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