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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務院:修法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審批

 

發佈日期: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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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削減前置審批、推行投資專案網上核准,釋放投資潛力、發展活力。

會議提出,下一步要從改革創新制度入手,以精簡前置審批,規範仲介服務,實行更加便捷、透明的投資專案核准為重點,把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向縱深推進。會議提出,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所謂前置審批,是企業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只有通過專項審批之後才能獲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從事正常的經營。

據瞭解,這是今年以來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第三次佈置削減前置審批。此前,確定將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許可等36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8月又決定將營利性醫療機構設置審批、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等90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實行先照後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此次會議提出,實行五個“一律”,更大程度方便企業投資。對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一律不再作為前置條件;對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為前置條件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對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前置條件,除確有必要保留的外,通過修法一律取消;核准機關能通過徵求部門意見解決的,一律不再進行前置審批;除特殊需要並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外,一律不得設定強制性仲介服務和指定仲介機構。對確需保留的前置審批及仲介服務,要制定目錄,並向社會公佈。本次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通過修改法律來取消一部分不必要的前置審批,意義重大。(新聞來源:搜狐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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