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首頁 / 最新消息 / 勞動合同法首次修改 勞務派遣須同工同酬

勞動合同法首次修改 勞務派遣須同工同酬

 

發佈日期:2013-01-05

新聞類型:

 

大陸實施近五年的勞動合同法做出的首次修改,其中規定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此外,法律還規定務派遣用工是補充形式,只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且用工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一定比例。據悉,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來源:京華時報)

 

 

 

回列表

 

更多最新消息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