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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適時出臺措施解决養老金“雙軌制”

 

發佈日期:2013-12-12

新聞類型:

 

黨的十八届三中全會提出“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近日說,人社部門不斷完善方案設計,按中央决策出臺實施,解决養老金“雙軌制”。一是逐步化解“雙軌制”矛盾,實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爲逐步化解同類人員養老待遇差別奠定基礎,更好地體現社會公平。改革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大體應包括幾個方面:一是機關事業單位實行與企業總體一致的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模式,體現公平。二是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統籌互濟,均衡單位負擔等四方面。二是要有利于實現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標。三是有利于更好保障各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權益。四是有利于保障人員流動時養老關係順暢轉移接續,實行大體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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